头条
关于做好2017年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
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
为加强和规范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保障我区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质量,扩大代表的活动参与,增强活动实效,发展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现将做好2017年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乡镇人大要认真组织依法召开本级人代会,会前要组织代表走访选民、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为开好人代会做好充分准备。会中按法定会议程序听取和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有选举程序的,认真依法组织好选举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并使宪法宣誓工作常态化。会后要依据法律、法规、运用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落实好大会通过的各项报告和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同时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会议情况。
二、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根据本地实际,围绕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好视察、调查和评议等活动。
1、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创新和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以人大代表之家为载体,把人大代表之家与代表小组活动、代表依法履职和依法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结合起来,使人大代表之家真正成为代表的学习之家、履职之家、联系群众之家和化解矛盾之家。同时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除建立健全人大工作档案外,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将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及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的视察、调查和评议等活动情况及时存入代表履职档案。
2、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根据本地实际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和谐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确定一个或几个专题,围绕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坚持从人大监督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注重了解基层群众意见,注重研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代表作用,推动政府工作。
3、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述职和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活动。
4、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对事关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要重点督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5、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积极培养树立人大代表典型,开展代表履职典型事迹宣传。通过媒体宣传,激发代表工作热情,发挥代表作用,增强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职权、地位、作用的认识,推动全区民主法治进程。
6、做好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2月20日